15歲少女「月花萬元」下海!5千援交老司機 母見套套照崩潰

▲ 女高中生,制服,女生,女學生            。(示意圖/photoAC)

▲台南一名51歲謝姓計程車司機上網與15歲少女援交,遭判刑6月。(示意圖/photoAC)

記者吳佩蓁/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51歲謝姓計程車司機,去年12月機透過交友軟體認識15歲高中少女,雙方約好以5000元為對價進行性交易。期間少女因關機短暫失聯,讓媽媽心急如焚,事後又在女兒手機發現摩鐵及保險套照片,追問下少女才坦承與網友援交。台南地院審理後,依犯與未滿16歲之人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處謝男有期徒刑6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少女證稱她透過交友軟體「BeeBar」認識謝男,一開始她就有說自己只有15歲,並讓對方自行決定是否要援交,爾後雙方約定以5000元為對價進行性交易,案發當天謝男開計程車到學校附近接她,見面後即要求她刪除2人對話紀錄,並載她到摩鐵開房,期間她拍下摩鐵和撕開的保險套照片傳訊和朋友報平安,結果被媽媽看到訊息氣得報警提告。

少女母親證稱,當天女兒放學後突然失聯,打電話也不接,手機定位也消失,甚至關機,她焦急到一度要報警,後來女兒才說跟同學到百貨公司吃麵,她便趕到現場接人;但事後她卻在女兒書包發現摩鐵的梳子跟鯊魚夾,手機裡還有摩鐵房內和保險套照片,一問之下女兒才承認她需要錢才上網援交,且拿到錢馬上就花光了。少女母親解釋,女兒因情緒關係無法克制想買東西的慾望,一個月可以買到上萬,還曾為此帶她去看醫生。

▲新北市籍張姓男子去年8月間與女網友相約桃園市某家摩鐵,同意借女網友1萬6千元作為性交易代價,但女網友事後提告張男未給錢。(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少女坦承缺錢花用,上網找人援交。(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謝男偵查時供稱其與少女在聊天室交朋友,他有性需求、對方有金錢需求,雙方各取所需。審理時卻矢口否認犯行,辯稱少女在交友軟體上說自己是大學生,2人說好以5000元進行性交易,但一進汽車旅館少女就坐地起價,將金額提高到1萬5000元,他不接受,所以沒有發生性行為。

此外,謝男事後主動傳訊給少女「有空回一下」、「不會被封鎖了吧」、「有需要我幫忙要說」,但少女均未回應,謝男辯稱是因為他皮夾少了5000元,懷疑是少女偷竊才傳訊要約她出來說清楚:但法官認為謝男傳訊內容是暗示對方若有金錢需求,可再相約性交易,另對於遺失金額一下說5千,一下又改口1萬5,前後證詞不一,不採信謝男說法。

台南地院審理認為,少女父母均為高學歷,家教甚嚴,在家庭衣食無缺下,竟與網友進行性交易,此舉極易遭來家長責難,認定少女並無誣陷謝男之動機,且事發當天少女身穿高中制服,謝男辯稱不知道少女未成年顯然是卸責之詞,不足採信。法官審酌,謝男犯後否認犯行,未見對於己身行為表達悔悟歉疚之意,依與未滿16歲之人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處有期徒刑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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