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總統尹錫悅宣布緊急戒嚴 逾40年來首見

▲▼南韓總統尹錫悅9日在總統辦公室召開就職2周年記者會,回答現場記者提問。(圖/路透)

▲南韓總統尹錫悅。(圖/路透)

文/中央社

南韓總統尹錫悅今天突然宣布緊急戒嚴,任命參謀總長、陸軍上將朴安洙(音譯)為戒嚴司令後發布第一號公告,這是南韓第17次、也是逾40年來首次緊急戒嚴。

韓國戒嚴法將戒嚴分為緊急戒嚴及警備戒嚴,警備戒嚴是在國家緊急狀態下,單靠一般行政機關無法確保社會秩序時,為維護公共安寧與秩序而宣布的戒嚴,上一次警備戒嚴是在朴正熙執政期間的1979年10月,釜山地區因釜馬民主抗爭戒嚴過9天。

今天宣布的緊急戒嚴則是在嚴重危機狀況下,政府根據憲法與法律宣布的特別狀態,南韓上一次進入緊急戒嚴狀態,是在約43年前,時任韓國總統朴正熙遇刺後,代理總統崔圭夏在1979年10月27日對濟州島以外全國地區下達緊急戒嚴令,持續440天後在1981年1月24日解除,期間發生雙十二政變、光州民主化運動、517政變等重大政治事件。

稍早發布的第一號公告共有6大點,包括禁止一切政治活動,禁止任何否認或企圖推翻自由民主制度行為,所有媒體與出版物都受戒嚴控制,禁止罷工與破壞、煽動社會混亂的集會活動、住院醫師等所有罷工或離開醫療場所的醫務人員必須在48小時內返回崗位等。

朝鮮日報報導,據韓國戒嚴法規定,宣布戒嚴後,總統任命的戒嚴司令將負責監督戒嚴事務,全國行政機關、司法機關都受戒嚴司令指揮監督。戒嚴期間除可對憲法保障的部分公民權利加以限制,還可能下令實施宵禁。

戒嚴司令在行動需要狀況下,可破壞或燒毀公民擁有財物;也可下令調查、登記或禁止軍需物資出口。在戒嚴狀態下,犯下叛國罪、外患罪、危害邦交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涉及國安罪行,以及妨礙公務、縱火、殺人、強盜等罪嫌,都將交由軍事法庭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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