宥勝對女友人舔耳揉胸一審遭判8月 二審認罪道歉求輕判

▲▼藝人宥勝因強制猥褻案件到高等法院出庭。(圖/記者吳銘峯攝)

▲藝人宥勝因強制猥褻案件到高等法院出庭,雙手合十不願發言。(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藝人宥勝(本名王宥勝)被控於2016年間,對某位女性友人舔耳揉胸,被依照強制猥褻罪嫌起訴,一審判刑8月。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4日再度開庭。宥勝以白衣牛仔褲造型出庭,面對鏡頭,雙手合十不發一語。據了解他這次在庭上認罪、道歉,希望高院輕判。全案辯論終結,將於12月31日上午9點半宣判。

原本以好爸爸形象,在演藝圈頗受好評的宥勝,卻在去年#Metoo事件燒進演藝圈時,人設崩壞。一名暱稱「丁丁」的女網友爆料自己遭「好爸爸」形象的男藝人抓胸侵犯,之後更收到來自其他女性的訊息,驚爆這名男藝人先前就曾侵犯其他女性,是性騷慣犯。

之後就有不知名女網友PO文,宣稱這名男藝人以借廁所為由,進入代號H的女子家中,跨坐H身上強吻、舔耳並解開她的內衣揉胸,幸好H拚命掙扎,沒讓對方再進一步。女網友表示,H女事後提醒她要小心這名男藝人;但過沒多久,男藝人以工作之名趁獨處機會,「從我身後突然的環抱著我,當下的我真的是腦筋一片空白,一點都不敢動,連呼吸都是暫停的。」

由於這兩篇爆料文提到該名男藝人「舉家遷移至台中讓小孩讀書」,宥勝立即對號入座並發文道歉:「我為我曾經的行為所造成的傷害及陰影感到抱歉,非常,非常的對不起。面對曾經犯過的錯,我不會逃避。真的真的,很對不起!」檢方偵辦後,循線找到3名被害人,但性騷擾為告訴乃論罪,3人均不願提告;不過檢方認為宥勝對H女的行為,乃是以強制力違反被害人意願的「強制猥褻罪」,並非告訴乃論,因此檢方仍依法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審理後,將宥勝判刑8月。

案件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9月間首度開庭審理,宥勝在庭後首度公開受訪,並且二度鞠躬道歉,「對於我過去犯的錯誤很後悔,也很愧疚,所以想再次跟受傷的女性表達最深切的歉意」、「我辜負我的家人、辜負朋友、辜負所有社會信任,我自己個人的錯誤行為,造成很多方傷害,再次跟大家說對不起。」

全案於4日再度開庭審理,這次宥勝白衣牛仔褲造型出庭,面對鏡頭,雙手合十不發一語。庭訊採不公開審理,進行近40分鐘左右結束,據了解,宥勝在庭上認罪並道歉,也向法官陳述自己從事公益活動,表達自己悔改之意,請求法院輕判。但開完庭後,宥勝維持一貫作風,雙手合十,不願多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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