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感抗病毒藥劑,克流感、瑞樂沙。(圖/疾管署提供)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流感疫情尚未進入流行,但是從10月1日累積至今的重症、死亡個案已經創下十年同期最高。疾病管制署副署長曾淑慧今(4)日宣布,考量本月中旬流感疫情即將進入流行期,將於15日起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只要符合「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就可以使用,盼及早給藥減少重症與死亡的發生。
隨著時序入冬,已進入呼吸道病毒活躍時期,疾管署疫情中心主任郭宏偉昨表示,監測上周流感門急診就診計7萬1,419人次。而本流感季自今年10月1日起截至12月2日累計286例流感併發重症病例,年齡層以65歲以上長者為多(占59%),另死亡病例累積52例,均未接種本季流感疫苗;確定病例數及死亡數均為10年同期最高。
疾病管制署今(4)日表示,為因應113-114年流感流行高峰期防疫需求,經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流感防治組委員討論決議,自本(113)年12月15日至明(114)年2月28日期間,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增列「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為使用對象。
曾淑慧表示,目前類流感急診就診占比約10%,預期2周後就會達到進入流行期標準,加上流感重症、死亡個案多,還有門急診就診人次等綜合評估,才訂於12月15日開始擴大使用,另由於疫情會於春節前後有可能會到高峰,所以先訂期間至2月28日,到明年2月底也會再評估是否需要延長擴大。
疾管署說明,目前流感抗病毒藥物儲備量為298萬5035人份,配置於各縣市衛生局規劃之全國約4千家合約醫療機構(詳見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或透過疾管署「流感防治一網通」網頁查詢https://antiflu.cdc.gov.tw/),配置藥劑包括克流感、易剋冒及瑞樂沙。
籲請臨床醫師提高警覺,加強詢問病患之旅遊史與接觸史,如符合通報流感併發重症病例定義應儘速通報。類流感病患如有危險徵兆(如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等)應儘速就醫,並由醫師依主訴與臨床判斷,評估是否符合公費藥劑用藥條件,倘經判斷符合條件者,不需流感快篩,即可開立公費藥劑,以把握用藥時機。另由於目前流感抗病毒藥劑未列入健保給付項目,公費用藥治療之時機及必要性,仍由醫師依病患狀況及臨床專業決定。
▲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一覽表。(圖/疾管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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