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廣告實名制將上路 林楚茵:數位部應公布平台配合程度﹑給予賞罰監管

▲平台廣告實名制將上路,林楚茵:數位部應公布平台配合程度﹑給予賞罰監管。(圖/記者陳弘修翻攝)

▲平台廣告實名制將上路,林楚茵呼籲數位部應公布平台配合程度並給予賞罰監管。(圖/記者陳弘修翻攝)

記者陳弘修/台北報導

數位部推動的「打詐四子法」近期生效,針對網路詐騙廣告問題,要求六大網路平台(Google、YouTube、Line、Facebook、Instagram、TikTok)進行廣告委託者的身分驗證。對此,立委林楚茵表示,部分平台僅設法律代表人,落地進度緩慢,數位部應加強監管,確保實名制落實。林楚茵強調,她會要求數位部依平台配合程度公布黑白名單,跨部會透過稅賦等方式施加監管壓力。

林楚茵4日在立法院質詢時表示,廣告投放方式主要有三種,包括直客投放、代理商投放、自主投放,其中,前兩者容易進行實名制,但自主投放利用網路媒合機制進行跨國、跨平台的廣告投放,由於跨境性難以追蹤,因此也成為打詐執行的難點,她認為,政府應該敦促平台落實。

數位產業署代理署長林俊秀在回應時則指出,Google已承諾將自主投放納入實名制管理,其他平台如Meta(Facebook、Instagram)也承諾於2025年1月底前完成相關措施,「Google和Line目前配合度較高」,Meta則為詐騙廣告來源最多的平台,但也已展現改善意願。

林楚茵進一步表示,她贊同銀行公會理事長董瑞斌呼籲金融業對於無法實名制的平台全部不下廣告,但是也希望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對於平台要賞罰分明。同時,她也要求數位部公布名單,對於願意配合的模範生給予肯定,對不配合的違規平台予以公佈,透過跨部會從各層面施以監管措施,例如,在稅務上面跟財政部商討給予優惠或懲罰,或與金管會、NCC及交通部一起來合作,甚至呼籲全民與企業抵制在不合作平台上投放廣告。

最後,林楚茵也強調,數位部應定期發布透明報告,公開平台配合度與改善進度,並與相關單位密切合作,讓打詐措施真正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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