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鴉客在新堀江商圈亂畫當場被店家抓到。(圖/記者陳宏瑞翻翻攝)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33歲陳姓男子今年6月15日間在知名新堀江商圈隨意塗鴉,當場遭45歲店家負責人逮個正著,店家報警後擔心陳男離去,於是抓住陳男的背包和衣領,過程中陳男左肩受傷,雙方最終都進警局,塗鴉的陳男因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但他卻反告店家強制、傷害等罪,但檢察官認為店家只是為了控制陳男避免他離開,罪嫌不足,偵結不起訴。
陳男是於今年6月15日身穿黃黑條紋上衣,頭戴牛仔色帽子,出沒在高雄新堀江商圈,疑在一處商家鐵捲門上留有「小心這個人」的塗鴉,當場遭店家負責人蔡男目擊,蔡不滿陳任意塗鴉,右手抓陳男衣領控制行動並打電話報警。
陳男不滿遭控制,手持手機自拍影片大聲嚷嚷「不對吧,不能控制我行動」、「可以請警察趕快來嗎」、「我不知道做錯甚麼事情」,即使警方到場,仍不滿喊「可以打電話給律師嗎」、「這個人犯強制罪」,因情緒激動,讓警方無奈說「先控制情緒,才能處力事情」。
最後2人都進到派出所,陳男因塗鴉行為,已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不過,陳男反告蔡姓負責人傷害、強制罪,檢方偵辦時,蔡男稱當時他只是抓住陳男的背包背帶,避免他離開,後來背帶斷了,他才又抓住陳男衣領,過程中都沒動手施暴,也沒講任何挑釁的話。
檢察官根據事發過程的影片,認為蔡男僅是單純的控制陳男行動等待警方抵達,所使用的強制力沒有逾越必要的程度,罪嫌不足,將他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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