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假發業配文!女子告公司未付加班費 法院:主管有按讚應賠

▲ 小楊幫公司發奶粉業配文。(圖/翻攝自微博)

▲ 小楊幫公司發奶粉業配文。(圖/翻攝自微博)

記者廖翊慈/綜合報導

大陸北京一名女子小楊日前被公司告知,因考核分數僅59分未達標,故遭到開除。小楊不滿表示,公司在她休假期間,還讓自己發奶粉業配文,卻沒給加班費,因此將公司告上法院。法院審理後認為,小楊主張為事實,且公司主管還有按讚,應當給予賠償金。

據《九派新聞》報導,公司以小楊未達成績效考核為由,解除與她的勞動關係。公司表示,小楊當月的考核結果為59分,公司依相關制度,依法解除勞動合同,並無須支付賠償金。

▲▼ 女子,女性,女同事,滑手機。(圖/VCG)

▲ 公司主管有按讚小楊的業配文。(示意圖/VCG)

小楊則主張,僅憑一個月的考核結果,不能等同於自己不能勝任工作,公司是違法開除,應支付賠償金。她強調,自己存在休息日加班的事實,公司主管對自己利用休息時間,進行奶粉推廣的貼文按讚,應認定為加班,公司應支付加班費。

法院審理認為,小楊提交了加班微信截圖,佐證自己加班的事實,該微信截圖顯示,公司讓她利用休息時間,進行奶粉推廣,並有公司主管按讚,應認定為加班,「因此,小楊提交的加班時間明細表,與加班微信截圖的時間,基本能對應,認定加班事實存在。」

法院認為,雇主違法解除勞動關係,應向小楊支付賠償金32411元(人民幣,下同),及加班費181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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