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性交易為保險套吵架 嫖客被拒退款怒報警全抄了

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女子小萱(化名)與未成年的前男友合作,協助牽線性交易,但去年12月間應召女與男客為了保險套問題吵架,男客因為被拒絕退款,氣到報警處理,她也因此挨告。新北地院法官日前審理此案,並依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圖利媒介性交罪,判處小萱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性愛,性虐,約炮,約砲,上床,情侶。(示意圖/CFP)

▲小萱因為旗下應召女與男客吵架,被警方循線查獲。(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小萱與前男友合作經營色情行業,前男友負責在網路上刊登性交易資訊,她則負責管控應召女的動態、與客人對談、約定地點等等,計價方式為每次2500元至3000元,所得款項由3人朋分。

然而,去年12月間應召女與男客在新北市某摩鐵進行全套性交易時,雙方為了是否需要戴保險套發生爭執,應召女拒絕退款,男客一氣之下乾脆報警處理。警方循線追查,很快也把躲在幕後的小萱和前男友揪出。

小萱在接受警詢、偵查時均坦承不諱,也承認知道前男友未成年。新北地院法官認為,小萱不思以正當途徑賺錢,反而透過媒介性交易牟利,助長色情氾濫,敗壞社會善良風氣,考量到她已經坦承犯行,過去有詐欺前科,最終依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圖利媒介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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