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林姓女子分手後發現懷孕,找前男友理論時和無緣的婆婆爆發爭執。(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高雄一名林姓女子和劉姓男友分手後發現懷孕,懷疑小孩是劉男的,挺著4個月的肚子找親友一同到劉男任職的超商,想叫他負責,卻在門口遇到等兒子下班的劉母,雙方爆發爭執。事後林女提告指控劉母罵她「智障白痴」,不過法官勘驗現場錄音,聽到劉母只嗆林女「你們自己去想辦法,這個東西是在你們身上」,判劉母無罪。
判決指出,林女和劉姓男友分手後發現懷孕,找了姑姑、姑姑男友一同到劉男任職的超商外,想找劉男談判,正好在店門口遇到等兒子下班的劉母,雙方發生爭執,林女不滿劉母罵她「智障白痴」,憤而將劉母告上法院。
全案審理時,劉母否認罵林女「智障白痴」,她只是認為林女肚子裡的小孩不是她兒子的,因為兩人已經分手很久了。
法官勘驗案發時的錄音檔,發現劉母對林女表示「你們自己去想辦法,這個東西是在你們身上,你到現在四個月了,再來跟我講」、「你事情做一做才要來誣賴」、並指女方「有那麼低能嗎?要給別人玩弄嗎」等語,確實沒有提到「智障白痴」。
不過林女堅稱劉母真的有罵,表示當時雙方吵起來,劉母罵說「你們○○(林女)是不是『智障白痴』啊!都已經幾歲了,還不知道說會有小孩這種事」,姑姑反問劉母「妳罵她,那妳是不是又罵到妳兒子」,劉母也回應「對啊!他們兩個都是智障白痴啊」。
法官認為,就算劉母有說,也僅是劉母對林女懷孕、要求劉男負責而感到不滿,在衝突時對林女做出短暫的言語攻擊,頂多只破壞林女的「名譽感情」,也就是林女對自我名譽的主觀感受,並非刑法名譽權保障的範圍,判劉母無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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