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警局許姓所長涉洩密貪污罪嫌被裁定羈押禁見、禁止通信,台南市警局採最嚴厲之懲處,除改調非主管職務、調整服務地區及停職處分,並追究相關考核監督不周人員責任。(圖/記者林東良翻攝)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台南地檢署偵辦環保犯罪案,發現台南市警局歸仁分局許姓所長於2024年6月間涉洩密、貪污罪嫌,案經市警局報請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許員於12日經通知主動到案接受調查,13日台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市警局也立即將他拔官調地並停職。
台南市警局指出,許員身為幹部未能以身作則,知法犯法,市警局將斷然處置,採最嚴厲之懲處,除改調非主管職務、調整服務地區及停職處分,並追究相關考核監督不周人員責任。市警局一向重視員警風紀,秉持「警紀警辦」、「自清自檢」原則,不護短、不庇縱、不掩飾,員警如有違法犯紀,必依法究辦、嚴懲不貸。
據了解,檢察官指揮台南市警局督察室、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等單位進行蒐證,並於12日上午持台南地院核發搜索票至許員辦公室等處執行搜索,並傳喚許員及業者等2名被告及2名證人共4人到案,訊後許員被當庭逮捕聲押,林姓業者10萬元交保,2名證人請回,許員13日下午被羈押禁見、禁止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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