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給兒千萬頭期款!老爸「1妙招」爽省贈與稅 律師卻急制止

想給兒千萬頭期款!父用1招省贈與稅 律師示警「千萬別做」:國稅局能查到

▲父母若將保單「要保人」改成孩子,亦等同於贈與行為。(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文/CTWANT

近年來房價大漲,即使有祭出了新青安優惠房貸政策,仍有不少年輕人需要父母支援。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就分享一個案例,有位爸爸想協助兒子買房,但又不想支付贈與稅,因此選擇把保單的「要保人」改成兒子,這也讓蘇家宏忍不住直呼「千萬不要這樣做……國稅局電腦馬上就查到」。

蘇家宏日前在臉書粉專「蘇家宏律師」上傳影片提到,有位爸爸不想要繳贈與稅,又想要幫兒子買房,便想著把名下1000萬的保單「要保人」改成兒子,讓兒子去當頭期款,「他就覺得他冰雪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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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真的很聰明,但千萬不要這樣做」蘇家宏解釋,雙親把自己的保單更改「要保人」為孩子的行為,其實也等同於贈與,「因為保險本身就有價值,保險價值就是在『保單價值準備金』,且『要保人』是最重要的」。

蘇家宏也強調,「要保人」一經更改,國稅局電腦馬上就查到。

此外,蘇家宏建議,如果父母真的很想幫孩子買房,其實可以先看自己的贈與稅免額稅「是不是用到足夠」,假設爸爸可以給244萬,媽媽也可以給244萬,2個人加起來有488萬,現在又已經是12月,剛好跨了年度,等1月份又可以再給他一次,總共合計可贈與976萬,屆時再拿來支付頭期款,便不需要繳納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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