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支援老師「同工不同酬」! 國民黨智庫要求教育部檢討

▲▼  教育部大門  。(圖/記者崔至雲攝)

▲教育部大門 。(圖/記者崔至雲攝)

記者崔至雲/台北報導

教育部於10月下旬修正公布《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將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的簡稱,更名為「教學支援老師」。對此,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教文體育組陳學聖召集人表示,除了更名之外,教學支援老師的勞動條件仍有許多待解決的問題,同時也面臨「同工不同酬」的現實困境,呼籲教育部,積極檢討落實保障這群教育工作者的權益。

根據《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教學支援老師」是指具備本土語文、臺灣手語、新住民語文、英語文及第二外國語文、藝術、綜合活動及其他學校發展特色或經各主管機關指定科目、領域專長者,以部分時間擔任學校教學支援工作。該辦法亦規範資格審查、教學專業培訓及認證測驗等流程,教學支援老師需經相關程序取得合格證書,再通過公開甄選及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由校長聘任。

陳學聖指出,「教學支援老師」在學生的學習過程中扮演關鍵角色,對於教育部相關政策的推動,也提供重要助力。然而,目前教學支援老師的勞動條件,卻仍不盡理想。由於採取兼職聘用方式,以鐘點費支給,寒暑假期間無法領取薪資。此外,教學支援老師的專業要求與正式教師十分相近,但卻長期面臨「同工不同酬」的現實困境。

陳學聖進一步表示,教學支援老師薪資與勞動條件的差異,凸顯教育部的重視程度不足。教育部雖於111年度調高鐘點費,提供每月2,000至8,000元的交通津貼,但這些措施並未改善實際勞動條件的問題,令人感到遺憾。

陳學聖強調,教學支援老師的付出與貢獻值得更多尊重與肯定,呼籲教育部應重新檢討相關政策,積極改善教學支援老師的權益保障,提供更友善的工作環境與合理待遇,也讓我國整體教育體系更加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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