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東莞一名男子養了女兒18年,驗DNA才知道不是自己的親生女兒。(示意圖/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大陸廣東省東莞市一名古姓男子與妻子結婚多年,育有2名女兒,沒想到一家人一起生活10多年,古男近日帶大女兒做親子鑑定,發現大女兒竟非他的親生女兒,氣得將妻子告上法院,要求離婚、賠償23萬元(人民幣,下同,約新台幣102萬元)。
綜合陸媒報導,古男與黎姓妻子18年前結婚,婚後過沒多久,妻子便有了身孕,讓古男相當興奮,沒想到才剛結婚不久,就準備要當爸爸。
一家人快樂生活一段時間,黎女又再度有了身孕,古男迎接二女兒的到來,一家三口變成一家四口,讓他相當開心。沒想到,一家人生活了18年,古男今年帶著2位女兒做親子鑑定,卻發現大女兒並非自己親生的,讓他相當憤怒,氣得將妻子告上法院,要求賠償23萬元(約新台幣102萬元)。
對此,黎女則出面喊冤,在結婚的當下,她就已告知丈夫,自己懷有身孕,且當時還沒跟丈夫發生過性關係,「他心裡面沒數嗎」,如今反而過來冤枉她,丈夫實在太沒良心。
古男聽完妻子的說法後,不甘示弱回擊,不曉得當時妻子懷了別人的孩子,如果知道的話,當時絕對不會迎娶,「誰會幹那種傻事嘛?」
夫妻倆一起生活將近20年,如今對簿公堂,經過調解後,雙方最終達成協議,二女兒由古男撫養,黎女則是補償5萬元(約新台幣22萬元)給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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