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營1分鐘「強上選罷法」恐無效!律師搬出大法官解釋:不得自肥

▲▼內政委員會 藍綠衝突推擠 選罷法修法。(圖/記者屠惠剛攝)

▲藍綠立委今早為選罷法修正爆發推擠衝突。(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閔文昱/綜合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16日)排審攸關調高罷免門檻的《選罷法》修正草案,不過由於藍委佔領走道,甚至搬來會議桌擋住出入口,還用膠帶、保鮮膜封住會議室門,導致綠委被擋在會議室外,法案僅1分鐘送出委員會,3分鐘散會,引起民進黨不滿。對此,律師黃帝穎強調,若程序有重大明顯瑕疵,此次通過的修法將違憲無效。

國民黨籍召委徐欣瑩16日於內政委員會再排審《選罷法》修正草案,條文中增訂罷免同意票應多於當選時之得票數,引來質疑。針對該案,國民黨團已下軍令,周一該版本必定就要送出委員會,藍委今鎖住會議室外走廊的出入口,並用人牆擋住,讓綠委「被淨空」下開會,僅花1分鐘就將條文全數保留送出委員會,會議前後僅3分鐘。

▲國民黨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分半鐘將《選罷法》修正草案送出委員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國民黨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分半鐘將《選罷法》修正草案送出委員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針對此次事件,律師黃帝穎批評,國民黨的做法剝奪了代表民意的立委出席委員會,程序即有重大明顯瑕疵,依據大法官釋字第499號解釋意旨,此次通過的修法將違憲無效。

黃帝穎認為,縱使通過修法,依據大法官釋字第499號解釋國民主權原則「政治契約」,立院片面提高罷免門檻,亦不適用本屆立委,政治契約不得片面自肥,因此他也強調,中選會若辦理本屆立委罷免事宜,依據憲法國民主權原則及499號解釋意旨,應適用立委選舉時的選罷法,提高罷免門檻的新法應拒絕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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