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一名16歲少女誤吸食進階版喪屍毒品「異丙帕酯」電子煙遭2男輪流性侵得逞。(示意圖/Unsplash)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毒品氾濫愈演愈烈!北部顏姓男子與陳姓少年將摻有進階版喪屍毒品「異丙帕酯」的電子煙給16歲少女吸食,趁少女昏迷輪流性侵得逞。少女返家被家人察覺異狀報警,檢警調查發現,顏男手機中另存有與其他多名少女的不法影像。士林地檢署偵結,依妨害性自主等罪起訴顏男;陳男移送少年法庭審理。
起訴書指出,顏男先後與16歲小潔(化名)、17歲花花(化名)及琳琳(化名)交往。2024年5月9日晚上,顏男約已分手的小潔見面,並騎機車載她前往新北蘆洲區某超商與陳姓少年會合,陳男駕駛父親的汽車抵達後,3人再前往北市士林區某河濱公園。
孰料,到達現場上車後,陳男取出摻有「異丙帕酯」的電子煙交給顏男,再由顏男遞給小潔吸食,小潔吸後失去意識,顏、陳2人趁機輪流性侵,直至小潔突然驚醒,2人才停止行為;奸詐的2人害怕犯行被發覺,甚至要求女方離去時,將含有「異丙帕酯」成分煙彈2顆帶走。天真的小潔返家後,被家人發現其神色異常,隨即報警處理。
▲異丙帕酯與依托咪酯的差異及危害比較。(點圖可放大/記者黃宥寧製)
檢警深入調查後,意外發現顏男手機內留存多段偷拍的性行為影像;除2024年5月1日,顏男違反小潔意願,偷拍2人性行為過程;此外,同年1月26日及6月16日,他分別偷拍與花花、琳琳的性行為過程,相關影像均未經對方同意。
檢方經綜合事證,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中拍攝少年性影像2次、1次違反本人意願拍攝少年性影像罪及加重強制性交起訴,建請法院分論併罰。陳姓少年則由士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
《東森新媒體ETtoday》整理異丙帕酯與依托咪酯的差異及危害比較,異丙帕酯危害更高,雖然依托咪酯作為麻醉藥物有醫療價值,但異丙帕酯因其濫用的隱蔽性和高毒性,更常在性侵案件中被使用,對受害者的身心健康威脅更為嚴重。
(一)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二)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三)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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