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機車燃料費補繳期至12月底止。(示意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自用汽車及機車汽燃費每年7月開徵,根據公路局統計,迄今尚有91.9萬輛汽、機車未依期限繳納汽燃費,監理站已陸續寄出掛號催繳,公路局提醒,補繳期限進入倒數,最後補繳期為12月31日,逾期不繳將罰300到3000元,並移送強制執行。
根據公路局最新統計,截至12月16日止汽車燃料使用費,自用汽車已繳納約729萬輛,汽燃費收入約408億元,徵收率97.62%;機車汽燃費已繳納者1,198萬輛,繳收57億元,徵收率94.45%。目前自用汽車尚有17.8萬輛、機車尚有74.1萬輛未繳納。
公路局表示,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於每年7月開徵,營業車則於3月、6月、9月及12月分季開徵,對於未依期限繳納之車主,公路局所屬監理機關已寄出催繳通知書,補繳期限至113年12月31止,逾期未繳納汽燃費者,除依《公路法》第75條處以罰鍰300元至3000元外,後續將未繳納金額移送強制執行。
針對收到催繳通知書車主,公路局提醒,可持單至金融機構、郵局、超商臨櫃繳納,或透過電話語音、監理服務網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一卡通MONEY、嗶嗶繳、橘子支付、蝦皮購物、街口支付、悠遊付、永豐銀行、元大行動等APP ,免出門就能線上繳納,採信用卡繳費則要自行負擔手續費用。
另民眾也可向監理機關洽詢是否有欠費和補繳外,也能透過「監理服務網」、「監理服務APP」即時查詢,或於超商使用多媒體設備查詢、補單及繳費。
公路局呼籲尚未繳納汽燃費的車主,依期限儘速補繳,以免受罰,同時也鼓勵車主申辦活期帳戶約定轉帳扣繳,免申請會員請至「監理服務網」、「監理服務APP」申辦,不必擔心遺忘繳費而受罰。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