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顥瀚涉詐領助理費及春節慰問金。(圖/翻攝自Facebook/張顥瀚)
記者郭世賢、劉人豪/基隆報導
民進黨基隆市議員張顥瀚涉詐領助理費,基隆地檢署今(17)日偵查終結,認張顥瀚、陳姓助理等2人詐領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共計78萬2486元,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依法提起公訴,今日移審基隆地方法院。
基隆地檢署指出,接獲情資顯示,張顥瀚疑有不法詐領助理補助費情事,即指派檢察官指揮法務部廉政署進行偵辦,今年10月22日指揮法務部廉政署人員持搜索票執行搜索,檢察官並於偵訊後,以張顥瀚涉犯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滅證之虞且所犯係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重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經法院於同年月23日裁定羈押禁見。
經查,張顥瀚是基隆市議會第19屆及第20屆之現任議員,陳姓助理自2018年12月25日起擔任公費助理,2人以「低薪高報助理薪資」方式詐領助理補助費,陳姓助理自2019年1月至同年12月間實領薪資僅為每月3萬5000元,自2020年1月起迄至2024年9月間實領薪資則略提高為每月3萬7000元,張顥瀚卻為浮報助理薪資以取得較高之公費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再將此部分額外取得款項挪為己用,指示陳姓助理浮報助理薪資為4萬3900元至5萬3000元不等,以此方式詐得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共計67萬33元。
2人另以「親友為人頭虛報助理費」方式詐領助理補助費,張顥瀚指示陳姓助理在公費助理費申請書,填載未實際從事助理工作且不知情的張母虛偽申報,詐得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共計11萬2453元。
檢察官認2人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 2 款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於今日依法提起公訴。審酌2人於偵查中均自白犯罪,並已主動繳回犯罪所得,爰請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第2項前段規定減輕其刑。另考量陳姓助理是配合雇主指示行事,且於偵查中能供出一切犯罪情節,請法院宣告2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給予緩刑,以勵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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