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地檢署到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屏東分署進行業務聯繫會議。(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地檢署檢察長陳盈錦於今(17)日率領許育銓、陳麗琇、甘若蘋、蔡佰達及陳映妏五位主任檢察官及民生環保國土組檢察官前往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屏東分署進行業務聯繫會議,會中宣誓打擊犯罪決心。
屏檢指出,林業及保育署屏東分署所管轄之森林面積達22.8萬公頃,約占台灣森林面積13%,轄區內有多達6個自然保護區域,擁有豐富且多元的自然環境生態,該署與林業及保育署屏東分署於近年建立溝通平台及聯繫管道,共同努力於查緝不法及保育環境之重要任務,為使行政專業單位與檢察體系間更密切合作,林業及保育署屏東分署分署長楊瑞芬亦親自主持會議,並召集森林管理科科長廖國棟、經營企劃科科長林湘玲,自然保育科科長楊中月,潮州站主任陳紀伶、恆春站主任洪寶林參與會議。
會議中由廖國棟、楊中月科長陸續就轄區內盜伐(挖)、縱火、飆沙、漂流木撿拾及廢棄物等不法問題型態提出說明與分析,並就防範不法提出具體作為。
陳檢察長表示,近年來涉及森林法盜伐案件之量刑,法官多依據林木價值去衡量,未考量森林生態、景觀價值之減損,未來公訴檢察官就審理中之案件,應對於環境法益之侵害提出補充論述,必要時亦可傳喚林業及保育署屏東分署同仁,以專家證人身分作證,使法院量處適當之刑度;另就盜伐森林案件,因贓木(林產物)為有機物,倘司法程序冗長,將會導致贓木變質而減損其價值,偵查檢察官可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41條規定,開啟偵查中變價程序,本署除可委託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拍賣外,亦可委託林業及保育署屏東分署標售。
屏檢期望藉該會議,讓社會大眾瞭解政府對守護國土、打擊犯罪之決心,除維護國土永續發展及生態保育外,亦能兼顧地方業者之永續發展,並讓旅客可深度遊憩體驗屏東多元美麗的生態環境,共同創造環境保護、經濟發展及鑑賞提升之三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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