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搖飲店員偷喝養樂多!老闆提告「立威」 一小瓶代價9萬元

▲▼吸養樂多瓶瘀青。(圖/記者簡仲豪攝)

▲台中2名飲料店員疑似偷喝養樂多,被老闆提告業務侵占,各判刑3月,換算易科罰金為9萬元。(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台中一間手搖飲店2名店員林女、許男疑似偷喝店內養樂多,被龔姓老闆發現,憤而提告業務侵占,龔姓老闆開庭時向法官說,自己要立威,讓其他店員有所警惕。法官認為業務侵占最低為6月刑期,仍過重,各判3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依此推算,一瓶養樂多代價9萬。

判決書指出,被告林女、許男因一時失慮,但本案犯罪僅為養樂多各一瓶,告訴人龔男仍向法官堅稱,「一瓶養樂多價值18塊,我沒有意願調解,我要在我店裡立威,以這個案例作為經營飲料店其他店員的警惕。」

但業務侵占罪為最低6月有期徒刑起跳。台中簡易庭法官認定,被告2人所犯情節,客觀上足以引起一般同情,若處以法定最低刑度,仍嫌過重,均依刑法第59條規定各斟酌減刑,最終判處各3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以每日1千元折算。另外,被告所侵占養樂多均未扣案,也未返還給龔男,均依刑法第38條,追徵其價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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