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員林警方日前發現一名39歲吳男行蹤鬼祟,正在監看一名65歲婦人將錢面交給23歲黃男,警方以為婦人遭到詐騙,便將2男逮捕,一查才知3人同為詐團成員,婦人擔任車手,將錢交給收水手,而吳男則擔任監控手。婦人遭逮後不斷向警求饒,表示曾遭詐光200多萬元積蓄,上網找了「收錢」輕鬆賺的工作,這次是第5次收款,希望員警能放過她。
▲員林警方逮捕65歲女車手。(圖/警方提供)
▲員林警方逮捕詐團收水手。(圖/警方提供)
該名婦人當天穿著及膝裙套裝又戴毛帽、手上掛著一個手提包,搭火車到彰化收款,與受害者面交90萬元,陳女被逮後向警方供稱,先前已遭詐騙200餘萬元,在社群網站尋找工作,又找到一間投資公司的工作,對方告訴她「從事詐騙工作有事,公司也會有事⋯」以此取信她,只要幫公司收款,便可獲取1%報酬,不知自己已淪為詐團的取款車手。
員林分局表示,林厝派出所於12月16日中午在員林市莒光路1帶,發現吳男行跡可疑,遂尾隨展開跟監,結果查獲車手陳女、收水手黃男及監控手吳男,當場查扣工作手機、工作證及面交贓款90萬元,全案依刑法詐欺、洗錢防制法、銀行法等相關罪名移送地檢偵辦。
員林分局長吳詠傑呼籲,若遇任何金錢交易的陌生要求,應提高警覺,切勿輕易相信,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警政署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或就近向派出所查詢,以防止被騙,共同防範詐欺犯罪,保護財產安全。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