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董事會通過總獎金制度,每年分三筆發放。(資料示意圖/記者李姿慧攝)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高鐵繼今年初領到6個月獎金後,明年獎金也傳好消息,台灣高鐵董事會通過「總獎金制度化」,明訂每年獎金分3筆發放,包括定額營運激勵獎金、年終獎金和績效獎金,預計明年1月將可適用。高鐵企業工會表示,將來公司賺越多,員工就領越多。
台灣高鐵企業工會今公告,總獎金制度化終告成功,高鐵企業工會歷經9個多月的協商,終於向高鐵公司爭取到總獎金制度化,「將來公司賺越多,員工就領越多。」
高鐵企業工會指出,高鐵每年總獎金分3筆發放,包括定額的營運激勵金、年終獎金以及績效獎金,113年度的定額獎金和年終獎金,預定依公告分別於1月初和除夕前10天發放。
據了解,高鐵總獎金制度已經過高鐵董事會同意通過,相較過往激勵金不見得每年發放,總獎金制度化明定獎金發放將有3筆,包括激勵金、年終獎金和績效獎金,預計最快明年1月的定額獎金和年終獎金就可適用,至於發放與金額則將視台灣高鐵公司營收和獲利情況而定。
台灣高鐵企業工會表示,達到總獎金制度目標,將可不用每年去猜獎金,不再是高鐵公司想發多少就發多少,而是按照制度提撥,依制度發放,一切有據,提高員工就業安定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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