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呂姓男子去年7月至8月間在桃園療養院住院,多次趁隔床病友熟睡之際摸鳥猥褻得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呂姓男子去年7月至8月間在桃園療養院住院期間,多次趁隔壁病床病友熟睡時,伸出狼爪摸鳥猥褻得逞,被害人察覺後向護理師投訴報警處理;桃園地院審理時,被告呂男坦承犯行不諱,並有意與被害人和解,但被害人卻未出面,法官審結依乘機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35歲的呂姓男子於去年7月間在衛福部桃園療養院住院,未料,卻遭指控於7月24日起至8月28日期間,多次對隔床病友熟睡之際,以手撫摸其生殖器,對其為猥褻得逞,案經被害男子察覺後向護理師投訴,並向警方報案處理;桃園地檢署偵結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桃園地院審理時,被告呂男坦承犯行不諱,護理師則指證歷歷,被害人在護理師詢問時,出現情緒焦躁反映,並坦承遭被告摸鳥等事實;法官審酌,被告為滿足一己私慾,漠視告訴人之性自主權,對其為乘機猥褻之行為,導致被害人身心受創,考量被告雖未與告訴人達成調解,惟被告已請求院方安排調解,但被害人未到庭而未能商談調解事宜,法官審結依乘機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每日1千元折算1日,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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