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言「鄭文燦沒有無罪空間」 律師曝原因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被控貪汙,他19日出庭時提出5000多字的答辯狀強調自己無罪,也沒有收受500萬元賄款。不過,律師馬在勤認為,此案送錢的人已經承認還轉為汙點證人,鄭文燦「沒有無罪空間」。

▲▼鄭文燦出庭,瘦了一大圈。(圖/記者沈繼昌攝)

▲鄭文燦(戴口罩者)19日出庭的畫面。(圖/記者沈繼昌攝)

鄭文燦遭指控在桃園市長任內,透過「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擴大開發案」涉嫌收賄500萬元。桃園地檢署複訊後依貪汙等罪嫌起訴包含鄭文燦在內共11人,並對鄭求刑12年,其中前台塑高層侯水文、廖俊松父子等人出庭時均坦承犯行,並轉為汙點證人。

桃園地院19日首度傳喚鄭文燦出庭,鄭文燦在辯護律師陳永來、鍾維翰與何祖舜的陪同下進入法庭,他否認檢方起訴內容,並提出5000多字的答辯狀,強調自己無罪。

而當法官問到廖俊松贈送500萬元的過程,鄭文燦回答,印象中察覺廖俊松私下拜會後留下黑色紙袋,其中裝有500萬元,但強調已經歸還給廖俊松的兒子廖力廷,雙方是因為華亞重劃案結識,曾在市長選舉或地方活動碰過幾次面,算不上有私交。

不過,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律師馬在勤認為,鄭文燦一案「送錢的人」已經承認,甚至轉成汙點證人,鄭沒有無罪空間,最好的辦法是認罪,至少可以獲得減刑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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