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憲訴法》修法版本曝光 設總統補提名機制避憲法法庭癱瘓

▲▼ 民進黨佔據主席台呼口號 立法院院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民進黨佔據主席台。(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郭運興/台北報導

國民黨團今(20日)計劃在院會強勢通過《選罷法》、《憲訴法》及《財劃法》修法,但民進黨強力批判藍版的憲訴法意圖癱瘓憲法法庭。民眾黨立委黃珊珊之前也表態反對,不過今黃珊珊公布民眾黨版本的憲法訴訟法修法版本,其中明定參與憲法判決的大法官最低人數爲10人,其次明定宣告違憲的大法官最低人數為9人,但與藍版最大不同是總統應於有缺額時二個月內補足提名。

國民黨翁曉玲日前提案修正《憲訴法》,翁曉玲版本將「現有總額」修正為「法定總額15人」,並將憲法法庭判決同意門檻從1/2提高為2/3。未來修法後,憲法法庭之裁判至少須有10位以上之大法官參與,且須有至少10位以上之大法官同意,始能做成憲法裁判。

而過往反對「憲訴法翁曉玲版本」的黃珊珊今表示,憲法訴訟法修正,台灣民眾黨提出的修正版本,有幾大重點。第一,明定參與憲法判決的大法官最低人數爲10人。第二,明定宣告違憲的大法官最低人數為9人。第三,總統應於有缺額時二個月內補足提名。

黃珊珊指出,民眾黨修正版本重點還有,第四,多數大法官迴避時之補救方案。第五,自公布日起施行。

黃珊珊認為,憲法訴訟法茲事體大,明定憲法判決的人數最低門檻,也不致於發生「一致決」才能判決的狀況,這是台灣民眾黨提出版本的重要原則。

黃珊珊說,接下來,大法官有缺額時,總統都應該在期限內補提名足額大法官,交立法院行使同意權,廣納各界人才並徵詢多方意見,憲法法院能否正常運作,執政的總統應負最大貢任,這才是憲法規定「大法官由總統提名並經立法院同意」的真諦。黃珊珊強調,憲法訴訟法台灣民眾黨版本修正動議已完成送案。

▼民眾黨版《憲訴法》。(圖/翻攝自Facebook/黃珊珊)

▲▼民眾黨版《憲訴法》。(圖/翻攝自Facebook/黃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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