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警察局。(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記者郭世賢/基隆報導
基隆市警察局定期辦理特定人員尿液採驗作業,第三分局主動提報1名精神不濟及勤務不正常李姓警員(22歲)採驗,11月27日並由所長帶至警察局刑警大隊完成採尿程序,尿液經送驗,呈現毒品大麻陽性反應,分局立刻協同警察局督察科共同偵處,並函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基隆警第三分局強調,分局秉持「勿枉勿縱、不庇護、不護短」之態度,全力偵辦調查,基隆市警察局20日並召開考績會,依據公務人員考績法及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予以停職處分,從重議處,後續並追究相關主(官)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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