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前解放軍艦艇長「駕船直闖淡水河」 二審仍判刑8月

▲▼阮芳勇 。(合成圖/記者黃宥寧攝)

▲曾任解放軍少校艦艇長的阮芳勇,二審仍遭判刑8月。(合成圖/記者黃宥寧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曾任解放軍少校艦艇長的大陸籍男子阮芳勇,今年6月間駕駛快艇直闖淡水河口,宣稱要「投奔自由」,阮男遭捕後還獻上「福建沿海軍事部署情報」,請法官轉交國安局。一審法院將他依照「未經許可入國罪」判刑8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20日駁回上訴,維持8月刑度,全案還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今年6月9日,上午10點多,阮男的快艇因為熄火,隨著許多作業漁船在淡水河飄流半小時,直到被某艘交通船救起,被帶到老街渡船頭碼頭,他一下岸就說要「投奔自由」「我是大陸開船過來的,我來投案」、「因為我要逃離那邊」。等警察與海巡人員到場後,他坦承未經許可偷渡來台,移送法辦後遭法院收押。

經過調查後,原來現年60歲的阮男曾任解放軍少校艦艇長,他在案發前一晚,於大陸福建省寧德市三都港,以人民幣3萬6千元(約新台幣16萬餘元),購買一艘快艇,並載著4桶汽油就朝著台灣前進。快艇一度熄火,但仍在第二天上午10點多抵達淡水河口。

阮男經法院收押後,檢方依照違反《入出國移民法》「未經許可入國罪」提起公訴。法院審理時,阮男多次當庭表達對台灣的愛意,他說「我深深感到在大陸沒有任何做人的尊嚴」,並批評中共政權與世難容,自認為「相信民主自由的世界能容得下我」。他更說「不後悔來台灣!」

阮男更指出自己長期在解放軍任職,可以提供軍事專業,協助台灣抵抗大陸,他更當庭提出「福建沿海軍事部署情資情報」,請法官交給國安局使用。一審法院認定有罪,但考量他自首,因此減刑為有期徒刑8月。案件上訴第二審。

高等法院二審審理後,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適用法律並無違誤,因此駁回上訴,仍維持8月的刑期。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