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白共拼《財劃法》修正三讀 中央明年多分配地方3753億

▲▼ 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三讀   韓國瑜敲槌。(圖/記者屠惠剛攝)

▲《財劃法》修正三讀。(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今(20日)立法院會三讀排審《財劃法》修正,今日院會前並無委員看過修法版本,三讀前,藍白總共提了8份更正版本、又不斷有撤案條文,狀況混亂,直到最後一刻才收攏,在國民黨團強勢主導下,最終三讀版本出爐,中央、地方的垂直分配改為60%比40%,估中央必須將稅額分給地方3753億元左右。

財劃法已25年未修正,地方行政區域畫分已精省時期的「2院轄市、22縣市」,變為6個直轄市、13個縣,國民黨認為,現行制度下,財源多集中中央,限制了地方財政自主權。院會前送出的修正案為國民黨團版本,建議將中央分配給地方的稅收比例從25%提高至40%、釋出6612億元,民眾黨提出折衷版,中央多撥2700億給地方政府,民進黨則未提案。

國民黨團以智庫版本作為基礎所提出新的再修正動議有3大方向:中央、地方的垂直分配從75%:25%,改為60%:40%,並刪除高度爭議的台北市「3%首都條款」,但用第三個更正版本試算,營利事業營業規模30%,人口占比降到45%,保障與3%額度條款的金額相仿。總計,中央必須將稅額分給地方3753億元左右。

財劃法第八條修法涉及中央、地方垂直分配。由現行所得稅總收入10%、營業稅總收入減除依法提撥之統一發票給獎獎金後的40%及貨物稅總收入10%,由中央統籌分配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改為「所得稅總收入11%、營業稅總收入減除1.5%作為稽徵經費及依法提撥的統一發票給獎獎金後全部收入及貨物稅總收入的10%。

三讀條文也明訂,「水平分配」部分,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的96%為「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其餘4%為「特別統籌分配稅款」。普通統籌分配稅款中的90.5%分配給直轄市及縣市、2%依各直轄市分配數按比例分配、2.5%分配給離島3縣市,並按營利事業營業額、人口數等指標來分配。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表示,馬祖一萬三千人,台灣很多里長管的人口比馬祖多、結果七億變七十億,基隆從現行五十八億多五倍,是要拿去幹嘛?台南市是直轄市、面積是彰化兩倍、人口多六十萬,為什麼補助款比彰化少,如此不公平的法案,強烈建議卓榮泰院長,不要簽名副署,這個財劃法一簽政院馬上跛腳,至於有無違憲疑慮?台灣沒有違憲問題,因為憲法法庭被傅崐萁幹掉了,不然有種來倒閣。

黃捷則指出,柯志恩主導通過的版本,裡面對高雄根本不公平,把經費集中在都會區,讓更需要照顧長者的高雄,只能分到更少的經費。欺負土地面積最大、老年人口最多的高雄,柯志恩你到底是什麼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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