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男子阿輝(化名)2006年間9月休學出國,竟為了躲避服兵役,逾期未歸,直到今年1月間才返國被警方緝獲到案。台北地院法官日前審理此案,並依妨害役男徵兵處理罪,判處阿輝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
▲阿輝躲當兵躲了17年,等到除役之後才返回台灣。(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輝2006年6月間先是辦理休學,接著依照「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規定申請短期出境,經相關單位核准之後,便在同年9月出國;他原本應該要在同年11月返國,卻為了躲避服兵役,逾期未歸。
區公所發函催告阿輝返國履行兵役義務,相關文書由他的母親收受,但人還是不見蹤影,一直等到今年1月他才返國,進而被警方緝獲到案。
阿輝到案之後,對於上述行為均坦承不諱。檢方認為阿輝故意逃避兵役,損害國家潛在國防動員兵力,違反國家徵兵制度及兵役公平性,不宜給予緩起訴處分,訊後依法對他提起公訴。
台北地院法官表示,阿輝明知役齡男子有依法服兵役的義務,卻選擇漠視,妨害國家兵役管理,等到除役之後才返國,行為確實不妥,考量到他已經坦承犯行,最終依妨害役男徵兵處理罪,判處他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