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水人管理規則」修正強制引水人執勤前酒測,且須零檢出,將於明年中上路施行。(圖/航港局提供)
記者蔡亞樺/台北報導
去年發生貨櫃船進港時撞上碼頭,事後查出引水人有酒精反應,交通部近日公告發布「引水人管理規則」修正條文,強制引水人執勤前酒測,且須零檢出,定期將檢測紀錄送航政機關備查,將於明年中上路施行。
去年3月一艘賽普勒斯籍貨櫃船在高雄港進港時撞上碼頭,國家安全運輸委員會調查,可能肇因為引水人於事故當天,登輪領航至事故發生期間,體內酒精濃度超出國內外運輸業界及相關法規認定「不能安全駕駛」的標準。
運安會研判引水人因身體呈現酒精反應,於領航及操縱船舶過程中反應遲鈍。因此在這起事故後,交通部先以行政命令方式,要求引水人執勤前須酒測,今年正式納入法規。
「引水人管理規則」修正條文上周正式發布,新增引水人應於每日執勤前實施酒精濃度檢測並作成紀錄。引水人實施第一項酒精濃度檢測之結果,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毫克者,不得領航。
交通部航政司表示,酒精濃度檢測紀錄應報送所在地引水人辦事處保存至少1年;引水人辦事處應於每年1月、4月、7月及10月,將前1季酒精檢測紀錄送航政機關備查。航政機關實施酒精濃度抽測,引水人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航政司指出,「引水人管理規則」修正條文於本月18日發布,自發布日起6個月後施行。另引水人執行業務期間,每年應至少接受一次在職訓練,並須經測驗取得合格證明,將於明年12月18日後施行。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