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N號房!6男騙86少女拍裸照營利 還自稱「台蘿教主」判決曝光

▲▼援交、國中、高中、女學生、賣淫、制服、嫖客。(圖/翻攝pakutaso網站)

▲台版N號房事件86名少女受害,台中地院宣判了。(示意圖/翻攝pakutaso網站)

記者許權毅、戴若涵/台中報導

台中地檢署2023年間查出,潘、陳、劉、張、蘇、李等6名男子在IG上鎖定未成年少女,騙拍裸照、猥褻影像接著再上傳社群營利,宛如「台版N號房」,創立3個月不法獲利破8百萬元,被依法起訴。台中地方法院25日宣判,判6人分別為1年5個月至8年6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可上訴。

台中地檢署調查,潘男等6人從2021年起仿「韓國N號房」事件,在IG上鎖定未成年少女,佯稱拍照就可以賺錢、送iPhone,或是以高薪吸引少女擔任模特兒,要求做出各種猥褻動作、拍下裸照上傳至潘男等人在社群軟體Telegram創設的「SCP」社群。

除此之外,社群中以點數進行交易,若會員上架未成年少女的不雅片,還能累積點數,藉此下載其他會員上傳的不雅影片,以此為循環,之後潘男等人改用繳交泰達幣儲金的方式,招募會員並用來購買性影片。

檢方查出,陳男、劉男甚至自詡為「台蘿教主」,若未成年少女不從他的命令拍攝裸照,就恐嚇對方要將裸照外流,檢方清查發現,共有86名未成年少女受害,年紀最小的僅9歲,最大的才17歲,許多少女受不了精神壓力,出現自殘行為。

檢方指出,潘男等6人短短3個月內犯罪所得約800萬元,且手段卑劣,認為6人惡性重大,嚴重危害人性尊嚴及社會秩序,建請法院從重量處潘男、陳男、劉男等各有期徒刑30年、李男有期徒刑10年、張男有期徒刑7年、蘇男有期徒刑5年。

台中地院審理後,判陳男有期徒刑12年、劉男有期徒刑10年、李男有期徒刑8年6月、潘男有期徒刑6年、張男有期徒刑3年,而蘇男則是有期徒刑1年5月,緩刑4年。全案仍可上訴。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