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騎腳踏車因閃避流浪犬而遭後方轎車撞上身亡。(圖/記者陳宏瑞翻攝)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市莊姓男子去年7月間騎腳踏車行經民族一路時,突然有一隻名為「豆花」的狗從路邊竄出,莊男為了閃避狗隻向左偏駛,結果被後方開車的劉姓男子撞倒,莊男因頭部重傷經過搶救後仍不治身亡,檢、警查出「豆花」雖是流浪犬,但平時都是附近一家五金行的謝男在餵養,因此認為謝男未盡看管之責,依過失致死罪將他起訴。
這起車禍發生在去年7月3日晚上6時許,騎腳踏車的莊男(50歲)在民族一路為了閃避犬隻「豆花」,向左偏移,結果後方劉男(55歲)剛好開車經過,直接撞上,造成莊男昏迷送醫,搶救6天後宣告不治,警方調查雙方均無酒駕情事,全案訊後將劉男,及犬隻餵養人謝男(59歲)依過失致死罪移請高雄地檢署偵辦。
檢方偵辦時發現,劉男當時車速約為24公里,並無超速行為,且左側有其他機車,若非莊男閃避狗隻,事故不會發生,因此認定劉男無肇事責任,並處分不起訴。
檢察官認為這起車禍肇事主因在於「豆花」這隻狗,而「豆花」雖然是流浪犬,但已由開設五金行的謝姓老闆餵養多年,應視同為謝男飼養的寵物,謝男未盡看管之責才導致車禍,因此偵結依過失致死罪將謝男起訴。
對於被起訴,謝男低調不願受訪,謝男太太則覺得很冤枉,她認為當初是覺得「豆花」很可憐,才偶爾餵牠吃一些東西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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