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為政治明星淪階下囚 扁「舉銬抗議還絕食」柯慘被「押好押滿」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遭台北地檢署認定涉嫌貪污圖利提起公訴,是近年來政府首長犯下的最大貪污弊案。對比前總統陳水扁家族相關弊案,二人均被檢方依照最重可判無期徒刑之罪起訴,犯罪所得也都上億元;但陳水扁遭起訴的犯行,都是發生於總統任期內,起訴後還不斷引爆其他弊案,就連妻子、兒子、媳婦也牽扯其中,部分案件甚至到目前未止仍在纏訟中,尚未定讞。

▲▼陳水扁(左)、柯文哲(右)             。(圖/記者沈君帆、湯興漢攝)

▲陳水扁(資料照片/記者沈君帆攝)、柯文哲(資料照片/記者湯興漢攝)兩位政治明星,先後因為弊案遭收押。(ETtoday合成)

柯文哲與陳水扁2人都曾是台北市長,2人都是市長卸任後就進攻總統寶座;不同的是柯文哲競逐總統寶座失利,但陳水扁則是一舉登頂,率領民進黨完成政黨輪替,還成功連任,被稱為「台灣之子」。

▲▼柯文哲無保請回。(圖/記者湯興漢攝)

▲柯文哲首次羈押庭中獲無保請回,當時他批檢方「編故事」壓迫凌虐。(圖/記者湯興漢攝)

本次北檢起訴柯文哲,包含京華城改建容積率案,以及總統大選時的木可公司假帳等政治獻金案。檢方指訴的罪名包含《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圖利罪,以及《刑法》背信罪、侵占公益罪等罪名,其中違背職務收賄罪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柯文哲並被求刑28年6月。

至於陳水扁遭當時的最高檢特偵組偵辦起訴的共有4案,都發生於陳水扁總統任內,包含國務機要費案、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和洗錢案,起訴的罪名包含《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不違背職務收賄罪、侵占公有財物罪、《刑法》偽造文書罪及《洗錢防制法》,最重也是可判處無期徒刑的「違背職務收賄罪」,而陳水扁一審確實也被依照本罪重判無期徒刑。

▲▼下週要偵結「檢再偵訊7小時」 柯文哲深夜還押北所。(圖/記者黃哲民攝)

▲柯文哲被收押3個多月滿頭白髮。(圖/記者黃哲民攝)

起訴認定的不法金額部分,特偵組起訴陳水扁認定的不法金額為新台幣4.9億餘元及美金873萬餘元(約新台幣2.6億),合計約為新台幣6.6億元,而從貪污金額看來,阿扁吸金能力,明顯高於頻喊沒錢的柯文哲,而柯文哲被檢方認定的不法金額,共高達9371萬元。

▲▼陳水扁             。(圖/記者沈君帆攝)

▲陳水扁遭特偵組聲押時,高舉上銬的雙手,控訴司法不公,成為經典畫面。(圖/記者沈君帆攝)

另一方面,陳水扁在偵查中遭特偵組聲押後,高喊「政治迫害」、「司法冤獄」、「台灣加油」,成為歷史畫面,被收押送進台北看守所後,甚至進行禁食抗議,還被戒護送醫,只被羈押1個月就被特偵組起訴。反觀柯文哲,被裁定收押後,即使多次面對媒體鏡頭,卻一個字也沒說,甚至到快屆滿4個月的羈押期才被起訴,共被收押113天,幾乎是「押好押滿」。

而2人所涉弊案中,柯文哲的妻子陳珮琪、3名子女幾乎全身而退,而柯文哲所涉弊案似乎沒有擴大可能。但陳水扁家族弊案中,有好幾件根本就是扁妻吳淑珍引起,起訴時包含扁、珍,以及兒子陳致中、黃睿靚等人,全都遭起訴,陳致中還因此判刑1年2月定讞,入獄服刑。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