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強(化名)2022年9月應該前往台中成功嶺報到,他卻無視替代役徵集令,反而跑去做詐騙,導致2名受害人分別損失15.4萬元、9.8萬元。高雄地院法官日前審理此案,並依法判處阿強有期徒刑1年,得易科罰金36萬元。
▲阿強拒當替代役,還跑去做詐騙。(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強的母親在2022年8月間簽收替代役徵集令,他原本應該在2022年9月間前往台中成功嶺入營,卻沒有依照通知按時前往報到,因而觸法。
更誇張的是,阿強不僅無視替代役徵集令,還跑去做詐騙,2022年9月間他向受害人A聲稱,可以代為製作薪轉證明,幫助美化信用,誘騙對方交付15.4萬元;同年8月至10月間他又以可加入酒店車隊等理由,誘騙受害人B交付會費、押金、車馬費,共計9.8萬元,但這些錢全部都被納入他的口袋中。
阿強被逮之後,對於上述犯行均坦承不諱。高雄地院法官認為,阿強為替代役男,卻不願意善盡憲法上應盡的義務,不僅無故未報到,還一再詐取他人財物,行為確實不應該,考量到他已經坦承犯行,最終依意圖避免替代役之徵集,而應受徵集,無故逾應徵期限5日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另依2次詐欺取財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5個月,合併應執行刑期為1年,得易科罰金36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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