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夫妻。(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周亭瑋/綜合報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4罪,一共遭求刑28年6月。其中,柯文哲「用現金4300萬買商辦」一事,曾掀起不小爭議,當初許多人狂酸「驚世夫妻」;如今,北檢指出,對此部分查無不法。
當初,柯文哲深陷京華城案後,他用現金4300萬元,買下中正區林森南路、濟南路口的「濟南大廈」一事,爆出3大爭議,首先是柯文哲夫婦去年候選人財產申報存款僅2464萬元,在無貸款的情況下,以現金全款入手該戶商辦,其金流來源被外界質疑。其二,該戶商辦所有權人登記為柯文哲,卻不是以政黨名義購入,也有「黨庫通私庫」的嫌疑。
最後一點,柯文哲以歷史新高價的行情,買下有承租戶的商辦,立刻當現成包租公,基於買賣不破租賃原則,入手後根本無法「自用」,也讓不少民眾懷疑實際入手用途。那時就有不少人開嘲諷,直呼「榮登本年度~最佳推手」、「買方原來是老婆大人呀」、「羨慕啊!當市長時房子還在繳貸款,沒幾年存款暴增,求教學」。
▲柯文哲用現金4300萬買的台北商辦。(圖/記者陳煥丞攝)
不過,也有許多網友持不同看法,表示「到底誰要看買賣明細,金流是什麼很難懂?4300萬怎麼來?」「就算是選舉補助款也沒問題,這是政府給的,一直說用小草的錢,硬要扯在一起」、「我覺得只要不違法,怎樣用是人家的自由」。
如今,北檢指出,柯文哲購置商辦的資金,事來自於民眾黨113年總統、副總統競選費用的補貼款,總額1億1071萬3980元的3分之2,即為7380萬520元,故此部分查無不法。
.未經判決確定,應視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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