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等11人涉貪遭起訴。(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劉昌松、黃哲民、黃資真/台北報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兩大弊案,今(26日)北檢認其涉犯四大罪起訴,求處28年6月刑期,其中「木可公關政治獻金」部分,檢方調查發現,柯以自己的肖像權「自賣自買」等方式洗錢,藉此將6234萬餘元的政治獻金納入自己口袋。
北檢起訴指出,柯文哲在2022年6月29日與時任北捷董事長李文宗合謀,將「柯」姓氏拆為「木」、「可」,並在同年10月14日正式成立木可公關公司,並由李文宗胞妹李文娟擔任負責人,李文娟會定期向柯文哲本人匯報木可帳戶內的款項運用。
柯為規避政治獻金法所明定支出用途限制,以商業交易行為包裝,先在2022年11月1日與木可簽訂肖像權同意書,約定將自己的肖像權獨家授權給木可,2023年5月20日,再由木可與柯的競選辦公室簽訂「授權委託作業管理合約書」,約定由木可將柯文哲的肖像行使權,授與競選總部。
▲李文宗找胞妹李文娟擔任木可公司負責人。(圖/記者劉昌松攝)
之後,李文宗指示李文娟以肖像權授權金名義,陸續於2023年11月30日、12月20日、2024年1月5日及1月10日,收受競選總部自柯政治獻金專戶匯付之300萬、300萬、450萬、450萬,侵占共1500萬元政治獻金,用迂迴手段將政治獻金挪給柯文哲私人使用。
▲柯文哲將自己的肖像權授權給木可使用,木可再賣給柯文哲競總使用。(圖/北檢提供)
另外,柯文哲以支付木可員工薪水名義方式,由政治獻金匯款共124萬1036元給木可;又為投資邱復生營利事業,由政治獻金匯款100萬元予國際電影公司。
不僅如此,柯文哲、李文宗、李文娟利用網路商店「木可好店」進行募款,利用臉書、IG、民眾黨官方網站等媒體宣傳第三波募款換小物,而民眾為支持柯並換取募款小物而捐的政治獻金,本應全數存入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卻全都匯入木可公司帳戶內,總計4133萬5588元。
▲柯文哲收受木可匯付的授權金。(圖/北檢提供)
還有「KP SHOW」募款演唱會係柯文哲從事籌募競選資金之活動,所得應屬政治獻金,但盈餘的77萬166元依舊由木可公司收下;以及採風公司區捐給民眾黨的300萬政治獻金,是由李文娟以木可名義開具不實統一發票4張,交付予採風公司。全部加總起來,柯文哲利用木可公司侵占自己與民眾黨的政治獻金共6234萬6790元,作為私人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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