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26日遭起訴。(資料圖/記者黃國霖攝)
記者黃哲民、戴若涵/台北報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深陷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政治獻金公益侵占等案件中,北檢26日上午10時宣布偵結,包括柯文哲、柯文哲帳房李文宗、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一共18名被告在內,其中11人起訴、2人緩起訴、5人不起訴。
對此,台北地方法院表示,「本院已收到京華城案的起訴卷證,目前由分案室與分案庭長研判確認應屬刑事一般庭或重金庭的案件中。本院預計於下午2點於五樓法官研究室公開抽籤,屆時也會簡單說明抽籤原則。」
據了解,分案規則為,若單純貪污罪名,金額未逾1億元,將由不含審查庭、強制處分庭的刑事庭法官分案,但必須依照全案案情判斷。本案柯文哲被起訴收賄、圖利,總金額未達1億元,但同案被告應曉薇涉收賄5千萬餘元,更重要的是應曉薇還被起訴涉嫌洗錢,若有貪污及洗錢罪嫌,原則上就會由北院刑事庭重大金融犯罪專庭4個庭共8位法官分案,4位庭長與審判長不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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