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曉薇收賄遭起訴。(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鄭佩玟/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案,其中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涉嫌收受建商沈慶京賄賂5250萬元,檢察官認為應曉薇身為民意代表卻為一己之私收受賄賂,且臨訟之際還企圖潛逃出境,惡性重大,被依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起訴,處13年徒刑。對此,國民黨考紀會今(26日)證實,已在9月正式將應曉薇停權。
起訴書指出,應曉薇身為民意代表卻為一己之私收受賄賂,且臨訟之際還企圖潛逃出境,惡性重大,因此建議法院判處應曉薇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處13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洗錢罪部分,則求處3年6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2000萬元。
應曉薇自2010年當選台北市議員起,已是3連霸議員,從政以來後曾因鼓勵噴水驅趕遊民、學歷造假和涉嫌賄選等事件引起爭議,並與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
國民黨北市黨部今年9月3日針對應曉薇案召開紀律委員會,紀律委員會建議「以法院裁判為判斷基礎,若本案一審判決有罪,建議予以黨紀重懲。」並將會議結論函送中央,續由中央考紀會審議。
對此,國民黨考紀會主委黃怡騰接受記者詢問時也證實,考紀會在九月時已做出停權處分;至於是否會再進一步做出懲處,黃怡騰表示,這只是起訴,全案尚未終結,若有二審會再長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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