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資料照/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曾筠淇/綜合報導
北檢26日正式對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等共11人,依貪汙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等罪嫌提起公訴。從起訴書「求刑之意見」部分可見,因為柯文哲曾在訊息中寫道「先將簡訊刪光」,因此被認定「矯飾犯行,惡性重大」。
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指出,威京集團葛O人於113年4月29日,以微信傳送訊息給柯文哲,「主席,明天沈O京的威京集團要登報說明京華城案,請我跟您知會一聲,他希望您不要誤會喔!」柯文哲則在5月1日回覆,「我現在都不敢跟小沈聯絡,搞不清楚為什麼這一陣子藍綠兩黨都很認真打我」。
葛O人又於113年5月1日傳訊息,「他們都在找議題,所有的案子都是『烏賊戰』,主席要把過去的一些莫名其妙的簡訊給刪除,以免造成您的煩惱......。」因此檢方認為,沈慶京已將之前和柯文哲對話的簡訊刪除了。
柯文哲則在5月8日回覆,「先將簡訊刪光」。這句話也讓檢方認為,「是被告柯O哲利用可得指揮影響之刪除事證、勾串共犯以矯飾犯行,惡性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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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視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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