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通過三法有修法缺失 卓榮泰研擬提覆議「力挽狂瀾」

▲行政院長卓榮泰出席「IT Matters Awards」頒獎典禮。(圖/記者林敬旻攝)

▲行政院長卓榮泰。(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立法院上周三讀《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財政收支劃分法》、《憲法訴訟法》等三法修正草案,引發執政黨反彈。行政院長卓榮泰今(26日)在院會中表示,三法對國家五院憲政體制、人民權益以及中央政府的財政都有重大影響,政院會依應有的立場研擬救濟程序,捍衛國民公民權、罷免權,也會邀集專家學者進一步研議要針對哪些法案提出覆議。

依照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行政院若對立法院決議的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認為有窒礙難行之處,得經總統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政院10天內移請立法院覆議。據了解,憲訴法條文已在24日送抵行政院,此案最遲在要1月2日前提出覆議。
 
卓榮泰今主持院會時也針對日前三讀通過的三大法案進行裁示。卓說,上星期,立法院通過三項法案,包括《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財政收支劃分法》以及《憲法訴訟法》,對國家五院的憲政體制、人民權益有重大影響,對中央財政影響更是非常嚴重。

卓榮泰說,到目前為止,行政院收到了《憲法訴訟法》部分修正條文的公文,其他兩案都還沒有收到。後續收到後,會以非常嚴謹審慎態度,站在行政院作為憲政機關的立場上,維護五院體制運作,也捍衛國民公民權、罷免權,研擬三個法案的救濟。

卓榮泰表示,財劃法只處理分錢卻沒有分責任,「只談錢不談權責,這是修法當中非常大的缺失」,不只是3753億的問題,請各位首長們要針對預算執行所受到的衝擊,持續透過管道向社會大眾清楚說明,財劃法在沒有經過詳細計算之下的匆促通過,所造成的困難。希望讓中央政府保有適度的財政力做彈性的運用調配,希望可以力挽狂瀾導回正軌。

卓榮泰表示,當國會民意代表通過對自己利益身份保障的法案時,是不是符合人民跟民意代表之間所訂下的選舉契約?在憲政精神上是否符合?還有人民要行使罷免權的時候會受到什麼限制?此外,按照新的憲法訴訟法,日前國會未同意任何一位大法官的人選,會造成憲法法定無法運作,等同廢掉了司法院的重大功能。

「而基於以上各項理由,我們會站在行政院應該有的立場角度來維護各項權益。」卓榮泰說,至於針對哪些法案提出覆議?會在收到公文之後,邀請專家學者進一部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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