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預告修正「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調升救助額度。(圖/記者楊惠琪攝)
記者楊惠琪/台北報導
因應極端氣候,為協助農漁民在受到天然災害後第一時間能儘速復耕復養,農業部昨預告修正「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全面盤點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品項及額度,除參考實際生產成本外,亦考量相關物價指數的增幅,調升農、林、漁、牧產業大部分品項救助額度。
農業部說明,本次救助辦法修正內容主要重點包括5大項,包含放寬具養殖漁業登記證者,不受水權限制得核予救助,以符公平合理原則;放寬停泊在漁港區域漁船的現金救助對象,提供災後復建救助。
此外,修正案也訂定棗、番石榴、番荔枝、荔枝、龍眼及蓮霧等6項依產季劃分的長期作物品項,及時給予復耕;再度將水稻納入救助;另依實際生產成本及相關物價指數的增幅,檢討並修正現金救助與低利貸款的項目及額度等。
農業部表示,前次修法已明定每年檢討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品項及額度,本次則依法進行全面性的盤點及調整。除參考實際生產成本外,亦考量相關物價指數的增幅(農民所付物價指數、消費者物價指數等),調升農、林、漁、牧產業大部分品項救助額度,未來每年將持續參考生產成本變動滾動檢討各項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額度,以貼近實際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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