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施怡妏/綜合報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收賄、公益侵占、背信,今(26日)遭北檢正式起訴並求刑28年6月,起訴書指出,證人范〇偉透露在柯文哲競選總統時,拿著500萬現金,前往柯文哲住處地下室,將錢交給柯文哲,與Excel的記載內容相符。對此,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延鳳指出,「阿伯收錢不分場合」。
根據起訴書內容指出,證人范〇偉於偵訊時證稱,有捐款給柯文哲,希望對方拿去競選總統,「我在我位於〇〇區的住處地下室,交付500萬元現金給被告柯〇哲,從我的車子後座拿一個有拉鍊的手提袋,裝著該500萬元現金給被告柯〇哲等語」。
此與「日期2022/11/1-姓名范〇偉-數字500-公司一-用途-經理人蔡〇興」記載之捐款人、捐款金額等內容完全相符,足認「工作簿」為被告柯〇哲親自記載之資金帳簿無誤。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延鳳在Threads發文,「剛剛有小草還在護航說有什麼錢是柯文哲親手拿的嗎?這不就來了嗎?」「阿北收錢的場合不拘、金額不限!」
★★未經判決確定,應視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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