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帳戶存摺示意圖,非當事案件。(示意圖,與本案無關/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男子阿興(化名)因手頭緊而試圖在網路上出售銀行存摺,但在與詐騙集團的收簿手李姓男子見面後,因價格談不攏而破局,阿興事後指控遭到李男等人的毒打,肋骨斷裂3根,還有急性腎損傷、急性缺血性腦中風及右側肱骨骨折,重傷險死,阿興控告李男重傷害,但法院卻認為阿興的證詞前後不一,缺乏明確證據,因此判李男無罪。
判決指出,阿興是在2022年間於網路臉書「偏門工作」社團內,刊登要賣帳戶的訊息,李男看見後主動和阿興聯絡,兩人在同年3月8日相約到摩鐵討論販賣帳戶事宜,但因為價格談不攏破局。
阿興事後指控,李男在兩人談不攏後,竟和另一名同伴一起拿木棍及徒手痛毆他,還搶走他的存摺,造成他多發性外傷併血胸、右側第1、8及11根肋骨骨折及急性呼吸衰竭、心內膜炎併重度二尖瓣逆流、急性腎損傷、急性缺血性腦中風、右側肱骨骨折等傷勢,而李男行兇後也立刻逃逸。
阿興事後告李男重傷害罪,李男則辯稱,阿興在案發一個月前就和他談論與詐欺集團配合及出售金融帳戶事宜,後來因其他同事有異議,因此將帳戶轉給另一個詐欺集團,後來還安排阿興去住民宿,而且在住宿期間還跳樓,阿興的傷勢是因為跳樓,他完全沒打阿興,而且他還打電話叫救護車把阿興送醫。
法院審理時,法官發現阿興所聲稱被搶走的存摺並未失蹤,而是在他的房間裡,而且阿興的3個銀行帳戶也早在一個月前,就落入其他詐騙集團的手中,還從中洗走218萬元,阿興也因此案被判刑,因此認為阿興的證詞前後不一,有可能是為了逃避罪責而做出虛假指控,因此判李男無罪,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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