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曝,柯文哲京華城收賄2管道,涉嫌收賄1710萬。(圖/記者劉維榛攝)
網搜小組/劉維榛報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深陷京華城圖利、政治獻金侵占案,涉嫌4罪遭北檢共求刑28年6月。其中京華城收賄與金流,最令各界感到訝異,柯文哲涉嫌從威京集團沈慶京手上收賄1710萬;而北市議員應曉薇甚至貪了5250萬。《ETtoday新聞雲》也整理兩張圖,更能秒懂收賄與金流關係狀況。
根據北檢新聞稿,沈慶京2022年9月12日傳送感謝訊息給柯文哲,向柯文哲表達「111年10月18日舉行之京華廣場動土典禮,柯O哲將是其唯一邀請的政治人物」,沈慶京交代其祕書,從他名下帳戶提領1600萬元現金。
柯文哲出席京華廣場動土典禮後,於2022年10月19日至同年11月1日間的某時地,親自收受沈慶京交付的現金1500萬元賄款,並在Excel檔案「工作簿」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儲存在其所有行動硬碟中,記錄沈慶京交付上開匯款的事實。
柯文哲除了記在帳簿上,還特地在競選總統募款時告訴黃珊珊:「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檢察官認為,這等於是柯文哲承認已經收到沈慶京的賄款。
加上,沈慶京於羈押庭訊時對法官嗆聲:「若我要行賄會用現金」。因此檢方綜合上述來往關係,可認被告柯文哲確有向被告沈慶京收取現金1500萬元之賄賂。
至於柯文哲收賄第2管道,則是沈慶京的210萬「開辦費」。沈慶京見柯文哲已踐履京華城一案,因此透過張志澄、朱亞虎尋找威京集團7名人頭,從集團總部取款後,由7名人頭各自匯款30萬元佯為捐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實為交付210萬元賄賂與柯。待朱亞虎通知賄款210萬元已交付、並附上捐款人頭名單後,李文宗隨即向柯報告,並傳訊給朱亞虎,表達柯文哲感謝之意。
對此,檢方認為,綜上可知,被告沈慶京透過人頭所交付之210萬元確為被告柯文哲上述違背職務行為之對價,故屬賄賂無訛。
▲京華城金流圖,應曉薇涉收取5250萬巨額賄款。(圖/記者劉維榛攝)
而京華城圖利弊案之中,應曉薇與彭振聲皆是重要角色,其中應曉薇濫用職權,為建商沈慶京牟取非法利益,以多種方式干預行政程序,收取5250萬巨額賄款,最終以複雜金流手法掩飾犯罪所得,包括利用華夏協會、北市格鬥共5個協會作為人頭帳戶,接收多筆大額賄款,及償還個人貸款,支付女兒留學費用,另還有約2000萬資金無法追查,北檢認應女不僅違背民意代表的職責,還將犯罪所得轉化為個人財富,具體求刑共16年半、併科罰金。
最後,彭振聲已供出實情,咬出都是柯文哲指示,且在偵查中自白犯罪,檢方依法減刑後求處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3年。
.未經判決確定,應視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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