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袁茵/台北報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深陷京華城、政治獻金2大案,檢方今(26)日宣布偵結,認定柯收受1500萬元賄賂,是因EXCEL寫「2022/11/1、小沈、1500、(經理人)沈慶京」,且又傳簡訊給時任競選總幹事黃珊珊稱「威京小沈,已給過」。黃珊珊26日下午痛批,該簡訊是一年後、2023年11月兩人討論募款事宜,跟柯文哲坦承收受賄款,完全是風馬牛不相及。
▲黃珊珊。(圖/記者屠惠剛攝)
民眾黨26日下午2時召開「政治追殺 司法不公 民主倒退」國際記者會,由緊急應變小組召集人林富男、黃國昌、李偉華,以及立委麥玉珍、吳春城、陳昭姿、張啓楷、林國成、林憶君、黃珊珊,還有秘書長周榆修、中央委員張凱鈞、新竹市議員李國璋,以及台北市議員張志豪和黃瀞瑩。
針對北檢提供的證據顯示,柯文哲曾經傳訊息給黃珊珊稱「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另外他的財務狀況也不好」?黃珊珊回應,從所謂1500萬的相關證據裡面,檢方只有3個證據,第一是威京當時領1600萬,第二是所謂EXCEL表格,第三是柯文哲傳給她的一封簡訊。
黃珊珊強調,「柯文哲傳給我的簡訊,是在2023年11月,也就是總統大選期間!」當時自己是競選總幹事,要討論募款相關事宜,柯文哲傳訊息是說「他們(威京)曾經可能已捐過款,所以我沒做後續任何處理。」這個跟1年前沈慶京提領1600萬元,以及是代表柯文哲坦承收受賄款,完全是風馬牛不相及。
黃珊珊質疑,檢察官對1500萬證據只有3個,第一是沈慶京提領1600萬元,第二是沒辦法證明事實的EXCEL表格,第三則是一封一年後完全無關的簡訊,「我的答案是,簡訊是羅織入罪,故意要去陷害他(柯文哲),讓這個簡訊變成收受賄絡證據,完全入人於罪。」
▼檢方曝光柯文哲與黃珊珊訊息,但黃珊珊強調,該封簡訊是在2023年11月發送。(圖/台北地檢署提供)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