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柯文哲羈押114天 3000萬交保

記者黃哲民、莊智勝/台北報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深陷京華城容積率、政治獻金兩大案,26日北檢偵結將柯文哲等11人起訴,求刑28年6月。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彭振聲等主要5名被告昨晚召開接押庭,5人分為3庭審理,其中柯文哲單獨由江俊彥審判長負責。歷經近5小時審理後,北院今天凌晨3點15分裁定柯文哲30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柯文哲移審接押庭從昨晚7點半開始,期間2度短暫休息各10分鐘,檢方主張柯涉犯貪污重罪、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勾串滅證之虞,仍有羈押必要,請求繼續羈押禁見。

辯護律師團主張檢方先射箭再畫靶、拼湊金流入人於罪,檢方指控柯文哲在不詳時間、地點收受沈慶京面交1500萬元現金,但「證據在哪裡?」檢方指柯收朱亞虎用人頭支付210萬政治獻金,是非法給京華城20%容積獎勵的對價,但「檢方說20%容獎價值逾200億元,210萬僅佔萬分之一,跟行賄行情7%到10%不成比例」。

辯護律師團批檢方以柯文哲助理「橘子」許芷瑜出境不歸,做為有共犯在逃、柯有勾串滅證之虞的理由,但「許芷瑜不是京華城案被告」,且偵辦期間是誰在違反偵查不公開、四處洩密渲染案情,「都不是柯文哲與律師做的」,請求合議庭基於公平法院與武器平等原則,准許柯交保。

檢方反駁指出,林洲民(柯文哲台北市長任內的都發局長)證稱柯全程參與京華城案,林明白向柯告知京華城改建案位於商業區、屋齡未達都更年限,不能適用都更獎勵,柯仍執意推動。檢方喊話「各位可以不相信檢察官,但應該相信證據!」

柯文哲回敬檢方「編了故事,對我有利的都不說,找曲解我的證據才放進來」。柯並解釋在押期間曾拒絕被提訊出庭原因,是聽室友說被提訊前1天會先收到傳票,「我怎沒有」,每次都是當天一早被拉出舍房帶走,「我很生氣,就耍脾氣不去了」,後來檢方先給他傳票,「我就乖乖出庭了」。

法官突然問柯文哲「能提供多少保證金或其他方式,可擔保按時出庭」,柯一時沒會意,急著說「我如果跑了,民眾黨就毀了,我不會幹這種事」,經律師團解釋法官的意思,柯答稱「法官怎麼裁定,我就遵守,該怎樣就怎樣」。

▲▼合議庭於27日凌晨3時15分公布裁定結果,柯文哲以3000萬交保、應曉薇1500萬交保、沈慶京4000萬交保、彭振聲500萬交保,李文宗800萬交保。(圖/記者黃彥傑攝)

▲合議庭於27日凌晨3時15分公布裁定結果,柯文哲以3000萬交保、應曉薇1500萬交保、沈慶京4000萬交保、彭振聲500萬交保,李文宗800萬交保。(圖/記者黃彥傑攝)

立委黃國昌昨晚帶30人進入法庭旁聽,之後他出來後向現場群眾表示,「我可以跟大家說的是,那個阿北,還是大家認識的阿北;那個阿北,還是我們熟悉的阿北,但讓我心疼的是,主席被關押了4個月,我可以聽得出來,他在回應法官問題的時候,跟4個月前、跟我對談的柯文哲,反應真的沒有那麼快了。講出來的話,也沒那麼有力氣了,但我可以跟大家保證,柯文哲被關押4個月後,對於京華城的坦蕩,一分一毫都沒有改變。」

黃國昌痛斥,檢察官用臆測方式在羅織入罪,「檢察官說柯文哲收了1500萬,我剛剛坐在法庭,除了看完起訴書,還想問檢察官有什麼證據?他講不出在什麼地方給錢,他說有一個工作簿的檔案記錄著1500。我沒有辦法相信,我第一次看到,不見錢的蹤影、沒有金流,用一個檔案說柯文哲收了1500萬。」

▲柯文哲遭上銬羈押禁見。(圖/記者林敬旻攝)

▲柯文哲遭起訴,求刑28年6月。(圖/記者林敬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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