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偵結京華城、政治獻金等案起訴11人,關鍵5名被告由左至右沈慶京、應曉薇、柯文哲、李文宗、彭振聲。(圖/ETtoday)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嫌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賄賂案,台北地檢署26日提起公訴後,台北地院漏夜開庭審理,柯文哲、沈慶京等主要被告在法庭中堅持否認犯行,合議庭7日凌晨裁定柯、沈等5名在押被告分別以500萬元到4000萬元不等交保候傳,北檢稍早表示,將等收到法院裁定書後依法提出抗告。
北檢起訴指出,沈慶京為了爭取京華城容積獎勵,涉嫌從2017年起尋求協助,並陸續行賄柯文哲1710萬元,行賄市議員應曉薇5250萬元、應曉薇助理吳順民363萬元,不顧市府官員與都委會專業意見,給予京華城超過法規的容積獎勵,分別涉及圖利、行收賄等罪。
柯文哲另外和大帳房李文宗、李文娟兄妹,以肖像權授權金名義,侵占民眾捐給民眾黨、柯文哲競總的政治獻金6234萬,並非法挪用眾望基金會827萬元,涉及背信、公益侵占等罪,其中柯文哲因涉3罪,共被求刑17年6月。
法院收到案件後開庭調查,分別提訊在押的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其中只有彭振聲認罪,合議庭裁定認為,5嫌涉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行收賄金額高達數千萬元、圖利京華城公司高達100多億元,若判決有罪確定、重刑可期,而涉犯重罪常伴隨逃亡的高度可能,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
但本案重要證人已經在偵查中具結證述,雖然檢察官主張「橘子」許芷瑜逃亡在外,有勾串之虞,但未指出徐止於涉案情節,審酌本案相關證人均已於偵查中被檢察官傳訊,本案相關事實晦暗不明之風險已經降低,因此裁定柯文哲交保3000萬元、沈慶京4000萬元、應曉薇1500萬元、彭振聲500萬元,李文宗1000萬元,5嫌均限制住居與限制出境、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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