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智菡、許甫、黃瀞瑩、吳怡萱。(圖/ETtoday資料照)
網搜小組/劉維榛報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遭求刑28年6個月,北檢主張「各位可不相信檢察官,但證據就在眼前」,不過台北法院今(27日)凌晨裁定3000萬元交保。對此,資深球評石明謹發表看法,認為柯案4罪可能都成立,無罪機會也不大,他反而更想看陳智菡、許甫、黃瀞瑩、吳怡萱賣小物被起訴,「那個證據其實更明確!」
起訴書指出,為了增進募款金額,李文宗、李文娟112年12月間,謀議以網紅宣傳手法,提供專屬折扣碼讓民眾享有優惠,並恣意支配所取得的募款所得,將使用專屬折扣碼的募款所得5%分潤給網紅宣傳者,「而委由民眾黨黨工許O、陳O菡、吳O萱以及民眾黨台北市議員黃O瑩、陳O丞以『木可好店』網路商店專屬折扣碼之方式在網路上宣傳募款小物,並以『帶貨型消費』、『訂單業績分潤』之請款項目,向木可公司收取分潤報酬」。
起訴書續指出,在113年2月5日至7日期間,許甫共收取4萬5000元;陳智菡收取7萬元;吳怡萱收取6000元;黃瀞瑩收取5萬元;陳宥丞抽取6000元,「上開折扣碼分潤是否涉及不法部分,另案偵辦中」。
如今法院裁定柯文哲3000萬元交保,石明謹則說,交保不等於無罪,羈押不等於有罪,他覺得柯文哲案可以審好幾年,也不一定四罪都有罪,都無罪機會也不大,「但我比較想看白營四傻賣小物被起訴,那個證據其實更明確。」
.未經判決確定,應視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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