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一名軍人投宿女友家,卻性騷女友的妹妹。(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南市一名軍人阿雄(化名)先前到女友家中借住,沒想到他深夜沒有經過同意,突然闖入女友妹妹小琳(化名)的房間,並且動手性騷2秒得逞,隔天又故技重施逞慾,氣得小琳向憲兵指揮部報告,全案才曝光。台南地院審理後,依照2宗性騷擾罪,判處阿雄30天、50天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阿雄2024年5月某天,投宿女友與女友家人的住處,怎料他眼見小琳頗有姿色,深夜突然闖入小琳的房間內,陳著小琳反應不及,動手性騷得逞,時長約2秒。
阿雄性騷後食髓知味,隔天中午12點左右,又趁著小琳在女友房間的期間,動手性騷得逞,時長約2秒。小琳遭到姊姊的男友性騷,感到相當崩潰,於是向母親訴苦,並向憲兵指揮部台南憲兵隊報告。
事後阿雄坦承犯行,台南地院法官認為,阿雄身為小琳姊姊的男友,利用小琳對他沒有戒心的心態,動手性騷擾得逞,造成小琳有驚嚇、受辱的感覺。考量小琳拒絕和解,且阿雄至今仍未取得諒解,法官最終依照2宗性騷擾罪,分別判處拘役30天、拘役50天,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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