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被通緝 他為救愛「油門催下去撞警」下場要坐牢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輝(化名)明知女友是通緝犯,又是被列管的毒品調驗人口,今年3月間兩人遇到警察攔查,他為了幫助女友躲避攔查,竟催下機車油門從警察身旁強行穿越逃逸,導致警察遭撞傷。雖然阿輝矢口否認犯行,但高雄地院法官不採信,並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他有期徒刑10個月。

機車,手機,手機支架,外送,騎士(示意圖/CFP)

▲阿輝為了幫助女友躲避攔查,竟騎車強行「鑽縫隙」逃跑,導致警察受傷。(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輝的女友是通緝犯,又是警方列管的毒品調驗人口,今年3月間他騎乘機車搭載女友外出,卻在行經高雄市鼓山區登山街某巷口時遇到正在執行勤務的警察,他竟為了幫助女友躲避攔查,無視警察要求停車受檢,直接催下油門從警察身旁強行穿越逃逸。

該名警察因阻攔遭撞,導致四肢多處擦挫傷、燙傷,在場其他警員見狀,立刻上前以妨害公務現行犯逮捕阿輝,同時也將阿輝的女友逮捕歸案。

阿輝矢口否認妨害公務,他辯稱,當時他想要逃跑,但沒有衝撞警察的意圖,是警員出手拉他,接著機車就倒了。

不過,高雄地院法官檢視相關證據之後發現,事發巷口空間狹小,警察站在路中央攔停,阿輝仍試圖鑽縫隙穿越,客觀上有高度風險可能會撞到警察;此外,阿輝自己也說了,「我從那個縫隙鑽過去的話,如果警察沒有來攔我,應該是不會撞到」。

法官表示,阿輝主觀上已經預見前方的警察有阻攔之意,如果從旁邊空隙穿越逃逸,極有可能撞傷警察,卻還是催下油門強行通過,明顯有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執行之不確定故意,最終不採信他的說詞,並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他有期徒刑10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關鍵字: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