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曉薇被爆擁雙重國籍 辦公室回應:14年前已放棄加拿大國籍

▲應曉薇哭喊,我沒有做錯事。(圖/記者湯興漢攝)

▲北市議員應曉薇昨1500萬交保,步出北院時哭喊「我沒有做錯事」。(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因在京華城案中涉貪,昨北院裁定以1500萬交保,不料,在交保作業時,傳出疑似因「雙重國籍」身分,導致作業延宕。對此,應曉薇辦公室執行長王尊侃今(28日)上午代為說明表示,應曉薇在14年前當選議員時就已放棄加拿大國籍,昨回到家中已找到當時放棄文件,交由律師事務所處理。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亮君今天表示,昨有媒體指出,應曉薇繳完保釋金後,法院在著手限制出境出海作業時,移民署回報應曉薇有第二國護照,因此,遲至下午四點才完成交保作業,法官則要求應曉薇下週二將第二本護照帶至法院開庭說明。

林亮君說,依照《國籍法》,擔任我國公職者不得有雙重國籍,必須在就職前放棄外國國籍,她認為,若是報導為真,應曉薇14年議員生涯都在騙,欺騙中正萬華的選民。

北市議會指出,「若真有雙重國籍,行政院會解除職權」,議會在議員就職時有發文提醒規定不能有雙重國籍,若有,1年內要放棄且辦理完成,若未解除雙重國籍身份,行政院會解除其職權。若經證實未放棄而被解除議員職權,由於不是因涉及《選罷法》第74條,所以後續不會有遞補缺額。

知情人士說,議會只能接受行政院通知,後續將會配合辦理,如李慶安的雙重國籍案,但因法院認為有執行職務,所以沒有不當得利,不用追繳在議員期間的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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